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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考试试卷专项检查的通知

 质量监控中心    2022/3/7 16:15:16    

各教学院(部):

      为提高课程考核命题质量,规范试卷评阅、成绩评定等相关工作,加强教学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依据《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考试工作条例(修订)》湖应院发〔2021〕90号,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决定组织开展试卷质量及相关材料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 2021年下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含考查课程)

      课程检查范围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

      2. 2020、2021年试卷质量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对2020上学期、2020年下学期、2021年上学期三个学期试卷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检查内容

      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抽检试卷命题质量、试卷批阅质量、成绩管理质量、试卷归档质量。具体检查资料包括:被抽查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课程考核命题双向细目表、命题审批表、教学手册、AB样卷、试题参考标准答案、课程考试试卷及答题纸、考试成绩表、试卷分析表。2021年下学期被抽检试卷需同时提交上一学年该课程试卷的AB样卷。

      三、检查流程

      1.各学院自查整改。3月7日至3月11日为学院自查整改期,请各学院组织相关授课老师对2021年下学期试卷按学校关于课程考核的相关要求、以及教学大纲的相关规定进行自查整改,根据自查整改情况撰写学院自查总结报告。

      2.试卷抽调。各二级学院于3月10日前将2020年、2021年四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清单交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各二级学院提供的试卷清单确定试卷调阅清单并发送至相关学院;各二级学院于3月14日下班之前按调阅清单将试卷及相关材料送至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同时提交自查整改总结报告(纸质稿需教学院长签字,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

      3.试卷检查。专项检查组依据《试卷检查质量评价表》(见附件)进行评价打分,填写存在问题及建议。

      4.检查结果反馈。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对本次试卷检查工作进行汇总,检查结果反馈至各教学单位。试卷材料评价结果,可作为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检查时间

      2022年3月15日一3月18日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教务处关于课程考核的相关要求做好试卷规范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做好自查整改记录。

      2.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提前做好送检准备,安排专人负责试卷等相关资料传送工作,确保资料流转过程安全有序。

      3.各二级学院需根据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开展整改工作,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进行后期跟踪督查。凡发现未整改到位的学院,通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联系人:刘婷婷,联系电话:18707360840,邮箱:2269924177@qq.com。

      附件:试卷质量检查评价表.pdf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