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 教师评学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 教师评学的通知

 质量监控中心    2022/12/12 16:47:57    

各二级学院:

      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是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开展本学期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时间

      (一)学生评教:12月12日—12月20日

      (二)教师评学:12月12日—12月20日

      二、评价主体及内容

      (一)学生评教:学生对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教师的所有任教课程进行评价。

      (二)教师评学: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对所有任教班级进行评价。

      三、工作要求

      (一)学生评教

      1.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大力宣传、动员,并指派辅导员全程进行指导与督促,确保每个学生了解网上评教方法、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并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评教任务。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全程监督,将以学院为单位对评教完成情况及时通报。

      2.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学生核对须评价的课程及任课教师与实际教学安排是否相符,查实任课教师教学任务调整及学生学籍异动等情况,并及时向教务处申报处理。

      3.学生评教过程中,若出现被评教师与实际任课教师不符,应及时向学院教务干事反映,待问题解决后再继续评教,以免影响评价结果的真实性。

      4.学生应本着对教师负责、对学校教学质量负责的态度,对照评价指标,客观、公平、公正地评教。评价结果一旦提交则不能修改,因操作失误导致漏评或错评,须由参评人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由学院报送至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后再酌情处理。

      5.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影响学生的评教意见,若出现代替他人评价、篡改评价结果、拉票、打击报复或其它不公正、不文明的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将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如发现此类现象,请及时向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反映。

      6.学生若遗忘账号或密码,请联系辅导员给予重置。评教过程中若有其他疑问,请联系质评中心黄老师,联系电话:17543058952。

      (二)教师评学

      1.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组织学院所有专、兼职教师按时完成评学任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授课班级进行评价,并针对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以学院为单位对评学完成情况及时通报。评学过程中若有疑问,请联系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刘老师,联系电话:18707360840。

      四、评教评学网址

      (一)电脑端:        http://218.75.144.8:65000/jsxsd

      (二)移动端:   http://mjwxt.hnyyjsxy.com/sjd/#/login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附件:    1.  学生评教操作指南.pdf

              2.  教师评学操作指南.pdf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