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 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教学院(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报送 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教学院(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计划的通知

 质量监控中心    2024/3/18 15:20:41    
各教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完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强化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提升教学质量。根据工作需要,现请各教学院(部)结合本院(部)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并报送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内容
      工作计划应全面、详细地反映本院(部)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具体内容应包括:
      1.教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人员教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教学督导活动,对学院教学执行情况、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等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
      2.常规督查工作含开展日常教学督查、院级督导和领导班子听课评课、教学文档材料规范性检查等。
      3.教学专项检查含开展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实训)、实验专项检查等。
      4.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指开展教师教学能力竞赛、青年教师“一帮一”帮扶活动、青年教师磨课等。
      5.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利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平台,开展多方(学生评教、领导评教、同行评教)及教师评学等教学评价。
      6.其他活动围绕提升教学质量开展的师生座谈会、教学研讨活动等。
      工作计划内容参见附件《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计划表》。
      二、报送要求
      1.请各教学院(部)高度重视此次报送工作,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期末将针对院(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2.请于3月26日前将工作计划表发送至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李珊处,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办公室。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