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质量监控中心    2023/8/30 16:23:05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下半年工作安排,拟于11月底邀请国家教育部评估专家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开展诊断性评估,为确保在诊断性评估前完成《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与《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经研究,决定于9月1日正式启动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时间

      2023年9月1日-10月10日

      二、数据填报任务

      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表分8大类,共77张表格,涉及本科教学的各个方面,我校填报数据表共8大类,72个填报项目(即72张表格)。

      (一)学校基本信息。共计11个数据表,包含学校概况、学校相关党政单位、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专业基本情况、教职工基本信息、教职工其他信息、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本科生基本情况、本科实验场所、科研基地、学校基层教学组织。

      (二)学校基本条件。共计11个数据表,包含占地与建筑面积、教学行政用房面积、图书馆、图书新增情况、校内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固定资产、本科实验设备情况、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育经费概况、教育经费收支情况。

      (三)教职工信息。共计11个数据表,包含校领导基本信息、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高层次人才、高层次教学(研究)团队、思政课教师情况、教师教学发展机构、教师培训(进修、交流)情况、教师出版专著和主编教材情况、教师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教师科研成果转化情况、相关教师情况。

      (四)学科专业。共计4个数据表,包含学科建设、一流学科、专业培养计划表、优势(一流)专业情况。

      (五)人才培养。共计8个数据表,包含开课情况、专业课教学实施情况、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多教师授课情况、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本科在线课程情况、创新创业教育情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平台)。

      (六)学生信息。共计19个数据表,包含学生数量基本情况、本科生转专业情况、本科生辅修(双学位)情况、近一级本科生招生类别情况、近一级本科生录取标准及人数、近一级各专业(大类)招生报到情况、本科生奖贷补、应届本科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本科生学习成效、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情况、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奖励情况、学生获专业比赛奖励情况(艺术类专业用)、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本科生交流情况、学生社团。

      (七)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共计6个数据表,包含教学质量评估统计表、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近一届)、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项目建设情况、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八)工科类专业情况。共计2个数据表,包含工科类专业课程情况、工科类专业经费情况。

      三、数据统计时间说明

      (一)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2022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2022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

      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三)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

      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时间参考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各表单的内涵说明。

      四、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一)基础数据填报时间

      1. 基础数据一:9月10日之前。

      (1)务必完成“表1-1学校概况、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3个表格的填报(负责单位:党政办)。

      (2)务必完成“表1-4-1专业基本情况”的填报(负责单位:教务处)。

      2. 基础数据二:9月20日之前。

      (1)务必完成“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3个表格的填报(负责单位:人事处)。

      (2)务必完成“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本科实验场所、表1-7-3学校基层教学组织”3个表格的填报(负责单位:教务处)。

      (3)务必完成“表1-7-2科研基地”的填报(负责单位:科技处)。

      3. 基础数据三:9月25日之前。

      务必完成“表5-1-1开课情况、表5-1-2专业课教学实施情况”2个表格的填报(填报单位:教务处)。

      (二)其他数据填报时间

      其他数据在9月30日之前完成。

      (数据填报分工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由于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目前尚未开放,数据填报暂时按照2022年填报指南执行,本次填报数据将作为诊断评估以及2024年学校正式评估重要材料,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采集填报工作。

      2. 数据采集须严格按照各项数据规定的口径进行统计,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数据整理与排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科学,所有数据须有齐备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要求留存归档。

      3.各数据填报单位须严格对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在线填报审核通过后,需填写《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审批表》(附件2),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与数据纸质版文档于10月5日前一并送至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43D-111)。

      4.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工作钉钉群:2023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群,各单位可以就填报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联 系 人:黄子豪

      联系电话:17543058952

附件1:  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工与时间安排表

附件2: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审批表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