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联络员(专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为顺利推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落实评建任务,根据评建工作需要,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均需指定一名专门的工作人员作为评估联络员(专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职责
1.作为学院和部门评估工作的第一联系人,能及时传达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下发的各类通知、文件,及时处理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熟悉评估知识和本部门对应的评估指标要求,能够对支撑材料、各类数据、自评报告等材料的形式与内容等进行初步审核;对文字材料和表格进行反复核查并不断完善。确保本学院或本部门的材料质量符合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的要求。
二、工作要求
1.选派好合格评估联络员(专员)是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择优选派,人选一经确定,在合格评估前不得随意更换。
2.请各学院、各部门填写《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联络员(专员)汇总表》(见附件),于 2 月28 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郭苏处。
附件: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联络 员(专员)汇总表
2023 年 2 月 24 日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