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本科专业评估结果的通报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4/22 8:43:41
各教学院:
根据《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湖应院发〔2023〕131 号)和《关于组织开展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校内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湖应质评发〔2023〕30 号)要求,2023 年 12 月-2024 年 3 月,通过专业自评、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完成了我校首批 15 个专业的评估工作,现将专业评估结果予以通报(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