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10/16 17:09:52    

各教学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督导与评价工作实践,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湖南省 2023 年度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 2023 年度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校教学督导专家、教育管理及教学人员。

二、征文内容及要求

1.围绕督管、督教、督学、学校内部督导、质量监测以及教育重大建设项目、重点难点热点工作专项督导等方面开展的科学研究和实践探索。

2.征文要求观点正确新颖,具有高度深度,针对性强,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教育教学规律,表述准确,逻辑严密,对教育督导与评价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和实践推广价值。

3.在本年度内已公开发表、交流的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价方面1的论文、课题报告、调研报告等均可申报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已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论文不再参评。

4.论文作者要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抄袭剽窃,不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不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选办法

1.各教学院(部)、处室认真阅读《关于开展湖南省 2023年度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并将论文统一报送;

2.每个教学院(部)至少报送 1 篇、各处室尽可能报送。

3.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的论文进行评审(查重率达 15%以上的论文将取消评审资格);学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参评。

四、有关要求

1.请各教学院(部)、处室做好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报送工作。

2.请围绕相关研究方向(见附件 1)组织报送,凡与教育督导与评价无关的论文不要报送。

3.论文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文稿及电子稿(格式要求和范例见附件 2)、参评论文目录汇总表(见附件 3,excel 表格文件)各 1 份。已公开发表或获省级以下奖励的论文,请将刊物封面、目录或获奖证书的电子扫描件及纸质复印件一并报送。

4.请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 17 点前将论文材料报送至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42D-111),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黄子豪,联系电话:17543058952 ;

邮 箱:924263763@qq.com。

附件1:湖南省 2023 年度教育督导与评价论文参考研究 方向

附件2:湖南省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格式要求和范例

附件3:湖南省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参评目录汇总表

附件4:关于开展湖南省 2023 年度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 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