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4 年新设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检查的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 2024 年新设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的通知》(湖应质评发〔2023〕34 号)要求,学校将于 3 月上旬组织专家对参评专业开展自评检查,现将检查工作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专业
财务管理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二、检查时间
经济管理学院:3 月 20 日上午;
文化传媒学院:3 月 20 日下午。
三、检查内容
专业自评报告、专业简况表以及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修订版)》相关评估指标准备的支撑材料。
四、检查方式
1.听取工作汇报。就本学院专业自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简要汇报;
2.查阅相关材料。主要包含专业自评报告、简况表、支撑材料等;
3.反馈意见。专家检查组成员将检查意见进行现场反馈。
五、检查要求
1.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新设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工作,认真做好迎接检查准备工作。
2.相关学院要严格依照《评估方案》中的二级指标做好材料的整理和分类归档工作(每个二级指标至少准备一个档案盒,每个档案盒内编写好相关附件材料目录),确保材料规范、完整。
3.检查工作结束后,学校检查组将进行分析汇总并集中反馈检查意见,相关学院要根据检查组意见及时进行梳理、整改。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