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学院举行《课堂教学研讨会》的建议
为了交流课堂教学经验,研讨课堂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水平,迎接湖南省学位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评估”,以评促建。建议我校各学院本学期举行一次《课堂教学研讨会》。研讨会由各学院自行组织,作为本院开展的教学活动,其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均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自已确定,活动之前请通知学校督评办,督评办将组织教学督导及有关专家参与。
《课堂教学研讨会》具体方案建议如下:①参加人员由各学院自已决定,建议教学经验不足的青年教师和教学水平有待提高的教师尽量参加,也可以请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参加,以传帮带为目的;②讲课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自已决定,建议模拟“评估时专家随堂听课”,预先不指定讲课老师,临时决定,不要学生,每个老师试讲15分钟左右,讲完后大家讨论;③活动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自已决定,建议周次安排在本学期第10、11、15、16、17周为好,节次安排在每周星期一、二、三、四下午最佳,据初步了解,这样能使各方面参与的人员最多(也可以不考这一时间建议。);④各学院定下来后,建议提前两天通知学校督评办,督评办将组织教学督导及有关专家共同参与研讨。
总之,建议在全校开展确有成效的教学活动,细心发现和认真解决我校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脚踏实地地提高我校课堂教学水平,做到评估时专家随堂听课有把握,人人都能为学校增光。
注:督评办联系人:彭湘灵(15888615926,办公室W25–202)
督评办
20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