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教研室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研室争先创优活动的决定》(院发〔2014〕59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校各教研室两年来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
本次检查评估由教务处、督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12月上旬进行。
检查评估的评价依据是《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研室评估表》(附后)所列条款和《关于开展教研室争先创优活动的决定》相关规定。查看教研室工作所有原始资料、综合材料,分析评价教研室师资队伍、工作开展、工作效率、工作成绩等教研室工作元素,对教研室工作作出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选工作情况较好的先进教研室6至8个。
教研室是教学、科研的基层单位,教研室的工作关乎整个学校教学运行与管理,关乎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关乎学校的发展。各教研室要认真对照《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研室评估表》和《关于开展教研室争先创优活动的决定》的规定,进行自查、整改,扎扎实实做好教研室工作,迎接学校的检查评估,力争在检查评估中取得好成绩。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教务处
督评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