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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教研室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6/10/10 16:31:16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研室争先创优活动的决定》(院发〔2014〕59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校各教研室两年来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 

本次检查评估由教务处、督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12月上旬进行。 

检查评估的评价依据是《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研室评估表》(附后)所列条款和《关于开展教研室争先创优活动的决定》相关规定。查看教研室工作所有原始资料、综合材料,分析评价教研室师资队伍、工作开展、工作效率、工作成绩等教研室工作元素,对教研室工作作出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选工作情况较好的先进教研室6至8个。 

教研室是教学、科研的基层单位,教研室的工作关乎整个学校教学运行与管理,关乎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关乎学校的发展。各教研室要认真对照《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研室评估表》和《关于开展教研室争先创优活动的决定》的规定,进行自查、整改,扎扎实实做好教研室工作,迎接学校的检查评估,力争在检查评估中取得好成绩。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教务处

督评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