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了解我校实验教学运行状态,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联合开展本学期实验教学工作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12月6日(全天)。
二、督查范围
本学期有实验教学任务的二级学院。
三、督查方式
学院自查和学校督查。
四、督查内容
1.实验教学文档管理。包括实验教学大纲、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课程教案、开课计划、实验课表、教学进度表、实验开设项目清单、项目开出情况统计、实验报告等。
2.开放实验室情况。包括实验室开放范围、时间、内容、实验室开放记录等。
3.实验室环境与安全、卫生情况。包括实验室标牌、展板、制度上墙以及实验室安全、卫生、应急措施和设施准备等。
4.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包括仪器设备清单、仪器设备使用-维修-安全记录、实验室化学药品领用和使用情况登记表、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实验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等。
五、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根据检查情况做好自查记录。
2.各二级学院要积极配合此次专项督查,安排专人对接督查组的工作,提前规划好本单位实验室督查路线,安排实验室值班老师,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供专家查验。
附件:关于开展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pdf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