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工作专项督查
为深入了解我校实验教学状态,督促各二级学院加强实验室建设,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湖应质评发〔2021〕11 号)要求,12月6日由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教务处共同组织督导、评估专家对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本次实验教学工作专项督查分实验教学现场考察和实验教学资料检查两部分主要涉及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实验教学计划与安排、实验课程开课情况、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等五个方面。
检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现场召开面向二级学院领导、实验技术人员的意见反馈会,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在肯定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的同时也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并给出整改意见。
实验教学是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开展实验教学督查工作将进一步提高各二级学院对实验教学工作的重视,对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