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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程考核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专项督查的通知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9/6/19 15:49:51    

各教学院(部):

课程考核和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必检内容,为加强这两环节工作,规范文档整理,积累评建资料,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课程考核、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9年7月17日

二、督查内容

1.所有本科专业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及相关材料;

2. 201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

三、督查方式

由督导专家和各教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组成专家组,采取现场实物督查方式进行督查。

四、资料准备

1.试卷及相关材料

包括试卷、参考答案、答卷、试卷分析、成绩登记表、试卷审批表、考场情况记录表、试卷评阅记录等。

所有材料按课程整理成册。

2.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一览表(综合性、应用性选题应集中并加以标注)、实践(验)中完成的选题一览表、指导教师一览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企业行业参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报告。

毕业设计(论文)原件、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过程记录表、中期检查报告、答辩报告、成绩评定表。

3.以下材料请于7月16日之前交督评办马月红

①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一览表(综合性、应用性选题应集中并加以标注)

②企业行业参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

③在实践(验)中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一览表

④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报告

以上材料纸质稿要求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稿发邮箱769918805@qq.com。

五、整改与复查

专家组将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教学院(部),各教学院(部)根据督查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学校将组织专家于9月份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凡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

六、几点要求

1.各教学院(部)应高度重视评建工作。本次督查是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作为单位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按要求认真整理材料。各教学院(部)应按教务处工作要求准备有关材料,按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整理和归档评估材料;

3.各教学院(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全体教职工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专项督查工作;

4.所有教师7月18日前不得离校,凡属准备离职的教师提供的材料,须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离职手续。

督导评估表 教务处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