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本科教学优秀质量奖”评选的通知(湖应党政办通〔2021〕26号 )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本科教学优秀质量奖”评选的通知(湖应党政办通〔2021〕26号 )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6/22 15:15:26    

校属各单位:

为鼓励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按照《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教学优秀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湖应院发〔2021〕75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教学优秀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 根据《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教学优秀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教师个人申报,并填写《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教学优秀奖申报表》(见附件1)及提供相关材料至教学院(部)。

2. 各教学院(部)依据《评选办法》中的评选条件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候选人,填写《本科教学优秀质量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后报送学校评建处。

二、时间安排

1.6月25日-7月12日,教师个人向所在教学院(部)申请,7月15日前各教学院(部)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

2. 7月底,学校组织评选,公示评选结果并发文通报。

三、材料报送

1. 提交《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教学优秀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2. 教学资料一套:2020—2021学年所承担的主要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程表(评审后返还教师)。

3. 其他附件材料: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质量测评成绩、教学获奖证书复印件、教改项目立项批文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复印件、指导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4. 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纸质材料至评建处办公室(43D-111)(同时报送电子稿至(1254628077@qq.com))。

5. 报送时间:2021年7月19日下班前;联系人:袁书利;电话:17680566606。

四、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据文件精神开展评选和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2. 各单位需对推荐人申报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 双肩挑人员按归属学院进行管理。

附件:湖应党政办通〔2021〕26号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本科教学优秀质量奖”评选的通知(湖应党政办通〔2021〕26号 )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