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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10/17 8:20:28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强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自我评估和常态监控机制。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4号)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发布质量报告的意义

编制及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本科教学评估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和有关机构开展院校评估、专业评估的重要参考,高等学校开展自我评估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向全社会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

二、质量报告编制内容

1.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2.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校生师比,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3.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的课程情况,推进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全校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情况。

4.专业培养能力。展示本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主要描述专业概况,突出特色、优势、问题及困难等。包括主要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人才培养等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社会人才需求适应性、培养方案特点、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生师比、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授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风管理等概况。

5.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

6.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7.特色发展。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8.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三、工作分工与撰写要求

1.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依据部门职能,对质量报告编制内容和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统计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见附件1),各相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的要求提供相关内容的文稿和数据,其他部门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的撰写和支撑数据统计工作,认真做好撰写内容的工作梳理、提炼总结,以及相关数据采集、核实、分析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本单位质量报告内容撰写与支撑数据上报工作。

3.在撰写质量报告时,各单位要突出工作理念、工作亮点、取得的成效,尽量采用描述性语言,简明扼要陈述,部分数据可采用图表、图片或附表的形式展现,要求做到数据准确、论证有力、表述规范,并体现相应的数据支撑。撰写内容要点可参考《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件2)。

四、时间安排

1. 2022年10月28日前请各单位于将质量报告文字材料和支撑数据的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西校区43D-111),电子版(WORD格式)发至邮箱627286153@qq.com。电子版文件命名统一为:单位+具体内容,如:“教务处-本科专业设置情况”。

2. 11月10日前,组织校内专家审核、完善。

3. 11月22日前,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

4. 11月29日前,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期为1年。

联系人:郭苏

电 话:18973592766 

附件1:《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工表.pdf

附件2: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pdf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