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教学状态数据补充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工作安排,我校将于10 月 22至 25 日接受教育部专家组进校考察,按上级文件要求,需要补充采集本科教学状态数据。经研究,决定于 7 月 1 日正式启动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教学状态数据补充采集(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填报)时间
2024 年 7 月 1 日-8 月 10 日。
二、数据采集(填报)内容
本科教学状态数据表分8 大类,共 77 张数据表格(我校需填 72 张数据表格),涉及本科教学的各个方面。
(一)学校基本信息。共计11 个数据表,包含学校概况、学校相关党政单位、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专业基本情况、教职工基本信息、教职工其他信息、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本科生基本情况、本科实验场所、科研基地、学校基层教学组织。
(二)学校基本条件。共计11 个数据表,包含占地与建筑面积、教学行政用房面积、图书馆、图书新增情况、校内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固定资产、本科实验设备情况、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育经费概况、教育经费收支情况。
(三)教职工信息。共计11 个数据表,包含校领导基本信息、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高层次人才、高层次教学(研究)团队、思政课教师情况、教师教学发展机构、教师培训(进修、交流)情况、教师出版专著和主编教材情况、教师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教师科研成果转化情况、相关教师情况。
(四)学科专业。共计4 个数据表,包含学科建设、一流学科、专业培养计划表、优势(一流)专业情况。
(五)人才培养。共计8 个数据表,包含开课情况、专业课教学实施情况、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多教师授课情况、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本科在线课程情况、创新创业教育情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平台)。
(六)学生信息。共计19 个数据表,包含学生数量基本情况、本科生转专业情况、本科生辅修(双学位)情况、近一级本科生招生类别情况、近一级本科生录取标准及人数、近一级各专业(大类)招生报到情况、本科生奖贷补、应届本科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本科生学习成效、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情况、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奖励情况、学生获专业比赛奖励情况(艺术类专业用)、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本科生交流情况、学生社团。
(七)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共计6 个数据表,包含教学质量评估统计表、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近一届)、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项目建设情况、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八)工科类专业情况。共计2 个数据表,包含工科类专业课程情况、工科类专业经费情况。
三、数据统计时间说明
(一)自然年数据:指自然年度,即2023 年 1 月 1 日-2023年 12 月 31 日。如:财务、科研数据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二)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3 年 9 月 1 日-2024 年 8月 31 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三)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截止到2024 年 6 月 30 日。如:在校生数(含 2024 年毕业生)、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四)就业数据:截止到2024 年 7 月 31 日。
四、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第一轮数据填报(7 月 1 日-7 月 20 日)
1.基础数据一:7 月 5 日之前完成填报。
(1)完成“表 1-1 学校概况、表 1-2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2个表格的填报(负责单位:党政办)。
(2)完成“表 1-3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 1-4-1 专业基本情况”2 个表格的填报(负责单位:教务处)。
2.基础数据二:7 月 10 日之前完成填报。
(1)完成“表 1-5-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 1-5-2 教职工其他信息、表 1-5-3 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3 个表格的填报(负责单位:人事处)。
(2)完成“表 1-6 本科生基本情况、表 1-7-1 本科实验场所、表 1-7-3 学校基层教学组织”3 个表格的填报(负责单位:教务处)。
(3)完成“表 1-7-2 科研基地”的填报(负责单位:科技处)。
3.基础数据三:7 月 15 日之前完成填报。
完成“表 5-1-1 开课情况、表 5-1-2 专业课教学实施情况”2 个表格的填报(填报单位:教务处)。
4.其他数据填报:7 月 20 日之前完成填报。
根据数据填报分工(附件1),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测平台”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完成数据填报。
(二)第二阶段:数据审核(7 月 21 日-27 日)
学校内部与校外专家同步对数据合理性、科学性、准确性进行审校。
(三)第三阶段:数据修正(7 月 28 日-8 月 5 日)
根据数据审核发现问题与专家反馈的意见,各数据采集与填报单位对数据进行修正并完成平台第二轮填报。
(四)第四阶段:数据审核(8 月 10 日前)
完成数据最终审核,提交校务会审议。数据填报分工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协同推进。本轮本科教学状态补充填报数据是学校今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最重要的参考依据,请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状态数据采集(填报)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统筹协调,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整体进程和质量。
(二)实事求是,真实有效。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内容众多,各单位在数据采集(填报)前需认真研读数据填报指南、数据填报用户操作指南,准确把握填报要求和指标内涵,保证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数据需有相应的支撑材料佐证,纸质佐证材料须分管校领导签字,盖部门公章,于7 月 20 日前提交至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43D-111)备案。
(三)各司其职,责任追究。实行数据采集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最终数据由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认定,各级填报人员要明确各自职责,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高质高效完成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因自身原因填报数据不准确影响学校后续评估工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填报人员的责任。
注:由于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目前尚未开放,各单位数据填报暂在“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测平台”进行,待国家数据监测平台开通后即行上传;数据采集与填报按“2023 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要求与规定执行。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合格标准、全国常模值及我校前期同类数据,对此次填报数据作深入分析,反复在填报系统中模拟填报并修改。
评建工作办公室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代章)
2024 年 6 月 20 日